普惠保险应更多惠及“长尾人群”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11-07 10:21 编辑:宋元明清 阅读量:9664
普惠保险作为我国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而实现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在于惠及更多“长尾人群”,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普惠型家庭财产保险、新就业形态责任保险……当下,普惠保险的服务对象已涵盖了小微企业、老年人、农民、新市民、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等“长尾人群”,产品种类也囊括了农业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保险等多个险种。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为例,该业务惠及近亿名患者,仅2023年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的就达1156万人,人均减负约8000元,最高报销上百万元。
历经十余年的发展,我国普惠保险实现了长足进步,步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同时也面临着新的要求。去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今年6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丰富产品服务、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总体而言,发展普惠保险的核心是要将低收入人群、老年人群、新市民以及返乡创业者作为普惠保险新发展的重要对象,持续增强普惠金融服务“长尾人群”能力,即确保更多“长尾客户”买得到保险、买得起保险,并对保险赔得满意。
必须正视的是,尽管我国已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但我国保险的覆盖面仍有较大扩展空间。比如,当前,全国范围内有灵活就业员人2亿人左右,新就业形态人员8400万人,新脱贫人口近1亿人。如何更好地满足这些为数庞大的“长尾人群”的保障需求,便成为普惠保险奋力前行的方向。
要坚持扩大市场覆盖,让“长尾人群”买得到保险。发展普惠保险,需着眼于当前还未覆盖或覆盖不足的领域和人群。在继续做好农民、老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保险保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新市民、新脱贫人口、新可承保人群需求,通过新思维、新数据、新技术、新模式,探索更优的经营逻辑,优化产品、服务、流程,持续拓宽保险服务的边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坚持加大产品创新,让“长尾人群”买得起保险。发展普惠保险,要丰富普惠保险供给。例如,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和定期寿险等。特别是针对社会保险保障不足、商业保险供给缺失的领域,面向特定风险群体或特定风险领域,如农业农村领域等,提供费率较低的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和服务。
要坚持提升服务质量,让“长尾人群”对保险赔得满意。从“惠民保”的推广经验来看,政府具有强大的公信力、组织动员能力,保险公司可通过专属普惠保险方式,参与政府组织的保障项目,适当简化投保手续、理赔流程和材料要求。此外,保险机构还需进一步提高普惠保险服务的线上承保理赔能力和适老化、无障碍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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